金台区计生局简化计划生育办证程序 方便群众办事
2014年11月25日 16:09
来源:凤凰网陕西频道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宝鸡市金台区不设置办证前置条件,不断简化办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并加强督察督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宝鸡市金台区不设置办证前置条件,不断简化办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并加强督察督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规范办证所需材料。区人口计生局设计、印制办证申报材料告知书、一胎生育登记承诺书、婚育情况证明,各镇街、村(社区)统一使用。一胎生育登记证明材料、登记表只需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盖章。办理再生育证所需婚育情况证明,区外户籍的,盖县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计生部门公章。在同一区不同镇、街的,盖镇街、村(社区)两级公章。办理一胎生育登记时,对长期、多地流动的人员,如无法提供全面婚育证明,全员人口数据库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交换平台不能查询其生育信息的,由当事人签订一胎生育登记承诺书即可。没有计生专用章的单位,盖单位公章即可。
二是减少办证程序。在接待群众咨询时,确属本镇街、村(社区)办理的,须一次性向群众提供登记(申请)表、申报材料告知书、婚育情况证明,让群众在开具证明的同时,即可在登记(申请)表上盖章。实行便民全程代办制。群众提供齐证明材料,登记(申请)表上盖章后,村、社区为群众全程代办证件和群众需要代理服务的其他事项,让群众少跑路。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对应该首选上环或结扎措施的群众,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不设置办证前置条件,不以没有落实上环、结扎等避孕措施为由拒绝办证。对群众在区级和区级以上反映的办证难问题,每一件都要查清责任,确属办事人员责任的,镇街发生第一次,在全区计生专干例会上通报;发生第二次,在全区通报批评;发生第三次,取消该镇街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真正从行动上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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