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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国考” 再获国家卫生城市


来源:华商网-今日宝鸡

昨日,记者从宝鸡市卫生局了解到,宝鸡市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国考”,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同时,眉县、千阳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县城。宝鸡市实现了“卫生县城全覆盖”

原标题:宝鸡市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国考”  再获国家卫生城市

昨日,记者从宝鸡市卫生局了解到,宝鸡市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国考”,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同时,眉县、千阳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县城。宝鸡市实现了“卫生县城全覆盖”。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从2002年宝鸡市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不懈努力,2005年4月,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一系列殊荣,建成西北首个“卫生城市群”。2009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首轮复审,2012年迎来了省级复审。2013年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

据了解,国家卫生城市满3年复审一次。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于当年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抽查,方式以暗访为主。

根据复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准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如有充分理由可适当延长整改限期,如理由不充分、第三次复查仍然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同时,千阳县、眉县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县城。目前,宝鸡市实现了“卫生县城全覆盖”。(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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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宝鸡市卫生局 宝鸡获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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