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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探索安置精神病人方式 生活有人管就医有保障


来源:宝鸡日报

凤翔县在安置精神病人的实践过程中,探索出“131”工作机制,即夯实一个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实施三项保障(医保、残疾人救助、精神病医疗补助),做到一个优先(符合条件的优先办理城乡低保)。

原标题:凤翔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生活有人管就医有保障

近日,凤翔县横水镇23岁的毛亮(化名)精神病复发,村、镇联手将他送到镇医院治疗,并承担了他的医疗费用。凤翔县创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31”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平时有监护、发病有人管、就医有保障、愈后有服务”的管理新模式。去年,该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命案零发案,该项工作被市综治委表彰为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项目。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难题,因其引发的伤人事件屡见报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数量逐年上升。凤翔县在破解这一难题中,探索出“131”工作机制,即夯实一个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实施三项保障(医保、残疾人救助、精神病医疗补助),做到一个优先(符合条件的优先办理城乡低保)。县上成立了政法委牵头,县综治办、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县12个镇均成立了组织机构。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掌握辖区内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病人建立信息库,由所在镇负责送至定点治疗的医院进行鉴定,尤其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镇、村、组三级管送。对有发病倾向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家属及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人应及时向镇综治维稳中心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做好强制送医工作。对监护责任主体不明确、不具备家庭治疗康复条件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各镇综治维稳中心、辖区派出所指导各村落实监护人,切实担负起日常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平时有监护、发病有人管”制度。同时下大力做好“就医有保障、愈后有服务”工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并参加医保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支付,县、镇民政部门给予适当的临时困难补助。对无监护人参加医保的由医保中心提供医疗保障,县财政给予补贴。对未参加医保的由县财政解决治疗费用,确保强制性治疗工作有效落实。与此同时,县上对符合条件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优先办理低保,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就医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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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精神病人 生活保障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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