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称号
2014年11月05日 12:09
来源:宝鸡日报
日前,宝鸡市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成为陕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同时是一同上榜的多个城市中的唯一一个西北地区城市。
原标题:宝鸡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称号
本报讯11月3日,记者从民政部网站获悉: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宝鸡市等14座城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我市与南京、杭州、厦门、沈阳、长春、长沙、深圳等城市一同上榜,是其中唯一一个西北地区城市。同时,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金台区东岭社区、渭滨区姜谭街社区、陈仓区千渭街道北方动力社区、高新区渭水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和谐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数次听取社区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社区建设工作,并建立了市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社区制度和“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市委书记上官吉庆、市长钱引安经常前往社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全市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格局。
近三年,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各社区普遍设立了“六室三站一场一中心”和公共服务大厅。全市建立了76个社区立了“六室三站一场一中心”和公共服务大厅。全市建立了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新建社区文化中心和活动室202个,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举办全市社区文艺汇演、社区运动会等,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我市各区积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渭滨区建立了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政府买单,安排照护员上门为辖区高龄、空巢、特困、残疾、独居老人提供不同时长的服务;金台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设立多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竞争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全市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个,社区老人白天入托吃现成饭,晚上回家睡安稳觉。
全市社区还积极推动信息服务高效化。市民政局建立了宝鸡社区服务门户网站和“ 12343”社区服务热线,实施了6个县级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并在金台区三迪社区、东岭社区、轩苑社区,高新区渭水苑社区等开展了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建立了“一楼一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形成了以网格管理员队伍为主体、其他志愿服务队伍为补充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民政部在命名决定中指出,在各地自查申报、省级考察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14个城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希望各地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充满活力、和谐幸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懈奋斗。
据悉,在我市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称号的同时,市政府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签订了《宝鸡市人民政府与东北大学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了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我市社区建设将走出实践与理论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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