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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经二路商城大火事故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原标题:宝鸡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商城大火事故6名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宝鸡讯 (任军 记者 程风) 近日,宝鸡市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8月12日发生在经二路时

原标题:宝鸡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商城大火事故6名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宝鸡讯 (任军 记者 程风) 近日,宝鸡市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8月12日发生在经二路时代广场的大火事故情况,目前6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宝鸡市即日起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8 月12日凌晨2时许,位于宝鸡市经二路的时代广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由于拆除公司人员利用氧气拆除2至3楼扶梯时,火星掉到地下一层扶梯,引燃扶梯所致,过火面积1400平方米,致1人死亡,属于一般火灾,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立案侦查,涉案责任人目前已全部到案,6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依法取保候审。

据了解,即日起至10月10日,宝鸡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同时,针对城乡居民进行消防宣传并对社会单位员工和消防特有工种操作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高敏菲]

标签:宝鸡市 责任人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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