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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粮食局原局长受贿8万获刑


来源:华商报

汉中市汉台区粮食局原局长詹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8万元。近日,詹某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陈梅)汉中市汉台区粮食局原局长詹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8万元。近日,詹某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经查明,2005年,全国粮食局企业流通体制改革,汉

台区粮食系统也在改制之列,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处置国有资产。从2005年至2008年间,詹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竞拍粮站,为个体老板的产权过户开绿灯,并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万元。

2005年,个体老板哈某看中汉台区东大街粮站优越的市场经营位置,获悉该粮站将拍卖,就提前约请詹某吃饭。席间,詹某向哈某透露,东大街粮站有7间门面房要对外出售,并承诺帮忙办理相关手续。没过多久,哈某获得该粮站资产所有权。随后,哈某将1万元现金送到詹某家中。詹某将这笔好处费交给其妻保管,其妻立马用在办理春节花销和购买高档衣服上面。

同年,住在某镇的个体老板李某听说该镇粮站要对外处理,就通过熟人认识了詹某,为加深感情,李某多次把詹某约请到酒店、茶楼吃饭、打牌。此后,詹某希望李某参加竞拍,李某以115万元的价格拍到某镇粮站加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但因未处理好善后事宜,引起多种矛盾。后来李某请詹某出面方才解决矛盾。2008年,李某将7万元现金送到詹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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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汉台区 区粮食局原局长 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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