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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对全市法院表现突出同志进行表彰


来源:凤凰陕西综合

(卢宣瑜)9月22日,商洛市中级人民决定对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表彰,以弘扬正气,激发干劲,推动和加强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卢宣瑜)9月22日,商洛市中级人民决定对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表彰,以弘扬正气,激发干劲,推动和加强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此次受表彰的商州区人民法院胡志惠、洛南县人民法院周梦琳、丹凤县人民法院孙祎、商南县人民法院梁洪君、吴书林、山阳县人民法院房小康、王鹏、镇安县人民法院项力奎、吴海燕、柞水县人民法院程仲、张兵伟等11名办案能手,商州区人民法院王世武、丹凤县人民法院唐琳、商南县人民法院李林生等3名执行能手和商州区人民法院卫玉平、丹凤县人民法院彭荣军、王建民、商南县人民法院郭松伟、山阳县人民法院李杰、镇安县人民法院韩昌龄、柞水县人民法院姚胜志等7名对法院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干警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这些同志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业绩突出、清正廉洁,为全市法院审判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中院希望受到表彰和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市中院号召全市两级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商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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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甜娜]

标签:法院 同志 商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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