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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开学中小学收费有变化


来源:咸阳新闻网-咸阳日报

原标题:今秋开学中小学收费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宋超 实习生 戴维)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8月25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我市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新学期开

原标题:今秋开学中小学收费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宋超 实习生 戴维)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8月25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我市201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新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较今年春季学期相比,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政策有所变化,具体为: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级各类学校自行车保管费一律取消。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其他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及项目与今年春季学期相同,具体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继续免除学前一年教育保教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收取服务性收费仅有的自愿在学校就餐学生伙食费和代办费仅有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继续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继续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同时,我市教育、物价部门特设教育收费咨询与投诉举报热线,治理教育乱收费:029-33328269(市教育局监察室)、收费政策咨询:029-33328039(市教育局资金科)、029-33210299(市物价局收费科)、规范办学行为:029-33328101(市教育局基教科)、价格举报电话: 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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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珊]

标签:今秋开学 中小学收费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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