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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妇女儿童法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来源:陕西传媒网

3月1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喜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审判长李春丽作为四名发言代表之一作了大会发言。

原标题:咸阳妇女儿童法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通讯员 殷春波 记者 程靖峰) 3月1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喜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审判长李春丽作为四名发言代表之一作了大会发言。

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成立于2010年,法庭成员均为女性,主要负责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及人身损赔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理各类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100多件,调解500多件。先后获得“咸阳市巾帼文明岗”、“全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等荣誉;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今年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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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敏菲]

标签:妇女 三八红旗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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