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景先交买路钱 谁抹脏了秦岭的“脸”
2014年07月30日 15:46
来源:三秦网
“拨开繁芜的灌木丛和花草屏障,怒吼的瀑布声贯入耳膜,一河流水骤然从一断崖处飞溅直下,长长的水帘在断崖脚下激起40余米深的水潭。四面环山,水珠滴答,花木摇曳,修竹挺拔。如此美景里,不禁让人为之欢呼雀跃、连连称赞。
无序开发损害景区美感
连续两周对于高冠瀑布水资源污染严重的调查,让记者始终无法理解四个问题:第一,这些所谓的最低消费由谁来制定?第二,河道是高冠瀑布景区的景点, 还是这些餐饮店自家的池塘?第三,河边明确写着禁止游泳,但这些餐饮店,却还私自圈建泳池,甚至收费,景区的工作人员看不到吗?第四,景区水资源污染严重,生活垃圾随处可见,景区就没专人负责吗?而对于这四个问题,景区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避而不谈,只是说:“景区环境和河道一直都有工作人员定期清理,哪有那么严重!”而对于罚款问题,他们表示,景区没有罚过。
常来高冠瀑布采风的郑先生告诉记者,河两岸的许多商摊、宾馆都是直接把生活垃圾倒在河道里,污染可想而知。景区明显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他说,自己看到高冠瀑布头顶的岑参雕像,联想到杜甫、李白等人游赏高冠瀑布的历史,再看眼前的现实景象实在是对这处名胜的亵渎。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继瓒对此现象也非常愤慨,他说西安像这样美的景色实在是不多,如此急功近利的开发是对关中八景之一高冠瀑布的破坏,损害了景区整体美感,是杀鸡取卵的行为。李教授呼吁,要立即清理河道上的水床,严格监控商贩和宾馆对河道的乱“排泄”,同时,河道两边和瀑布核心景区的商业行为必须与景区的整体生态保护相结合,不能随心所欲。
而对于污染罚款的问题,来秦岭游玩的游客梁磊说:“罚款应由具有执法权的机构来罚。被罚以后,市民应该有复议甚至诉讼的权利。”一些游客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制定出更详细的执行细则,以保证《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能够切实的落到实处。
对于如何确保有效执法时,西安市秦岭生态坏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三缄其口,不愿多谈。只是强调对于秦岭游玩乱丢垃圾和排放废弃物的个人和单位将会被处罚。
用法保护这座大山
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仅秦岭北麓农家乐就有1500余家,平均每家每天排放生活污水高达30吨左右,每月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达到45000吨。这些度假村、农家乐大多数没有集中的废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一些工厂作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常简陋,基本都是把污水排入河道;一些餐馆只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污染环境的餐饮用品,造成环境污染,危及水源安全。按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评价,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水污染已较为严重,使得河流水环境承载能力降低,水环境安全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
作为我国第一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也是我国第一次为一座山脉立法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秦岭所在地县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应当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专人管理,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弃置和堆放。进入秦岭的人员、游客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污染环境。虽然《条例》自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秦岭保护工作步伐也得到了加快。然而,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问题,保卫秦岭的环保战役要取得全面胜利恐怕还需要很长时间。
秦岭是世界级的自然遗产资源,其资源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对人类具有巨大的持续保护和开发利用价值。保护好秦岭,并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是中国人的责任,更是陕西人的责任。然而,往往殷切的期望承载着最难以言说的忧虑。到底用什么来保护“父亲山”?也许答案就是落实用“法”保护才最为有效。
三秦都市报记者 段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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