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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民间借贷危机化解 金融行业稳发展


来源:榆林日报

民间借贷问题是神木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群众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与此同时,神木民间借贷问题也稳步解决,群众心态渐趋理性,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正在走上依法维权轨道,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民间借贷问题是神木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群众关注度最高的话题。去年以来,神木民间金融市场出现史无前例的“寒冬”。然而,在借贷危机的大背景下,神木县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25.5亿元,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到全国第21位,继续稳居西北第1位。与此同时,神木民间借贷问题也稳步解决,群众心态渐趋理性,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正在走上依法维权轨道,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神木县金融行业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证券业、保险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行业、典当行及民生慈善基金会。目前,神木县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共22家,注册资本总额26.98亿元,截至去年12月底,2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6.38亿元;神木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全县共有典当行5家,注册资本金额5560万元,典当余额2322万元。不良贷款率较低,但与民间资本总量相比规模太小。

就神木而言,民间融资主要表现为民间借贷模式、非法吸存模式、“隐民入股”模式和企业放贷模式4种模式。民间融资体现出行业集中性、资金循环性、放贷高利性、借贷与入股的不确定、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借贷手续简单性和交易隐蔽性等特点。

2013年,神木县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5200件,涉及金额39.7亿元,其中90%属于正常民间借贷,目前已审结4441件,结案率为85.4%。县打非办立案侦查50件。神木县积极面对民间借贷问题,立足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紧紧围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这个根本,打击、调处、帮扶、防范、教育多措并举,区分性质、分类处置,实现了依法处置和社会效应的统一。神木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特别是深入推进“平安神木”建设,民间借贷纠纷调处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置、一策一案”的总体思路,坚持“打调结合、调解优先,以打促调”的原则,整合办案资源,提升案件审结率和执行率,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目前,张孝昌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办理顺利,其他案件办理正按计划进行。

去年以来,神木县坚持把维稳作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牢牢扭住妥善处置民间借贷问题这个“牛鼻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社会大局稳定有序。短期来看,一方面要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可探讨给予部分资产优良的融资者一定比例的过桥贷款,帮助其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长期来看,要不断规范民间借贷与企业集资行为,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具体而言,包括加快神木县金融改革试点县申报工作;成立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民间投资集团,打造民间资本总部基地;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大金融与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等。

目前,神木民间借贷问题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银企合作开展顺利。为满足企业与银行深化合作、共赢发展的愿望和呼声,神木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通过前期对接,达成合作意向金58.39亿元。其中上级银行审批金额48.68亿元,向中小企业顺利发放金额37.8亿元。二是积极筹备成立金融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制度,全面了解借贷人和放贷人的信息,从根源上遏制危机,这也是民间借贷由地下转入地上的唯一途径。三是在相关单位大厅设置LED显示屏,对那些有非法集资、恶意逃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和“老赖”行为的个人进行公示,为市民敲响警钟。

神木县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恶意逃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和“老赖”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整顿规范信访秩序,依法打击个别无理缠访、闹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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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遗霞]

标签:民间借贷 神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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