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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不得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6月21日至22日举行,陕西省教育厅强调,不得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对剥夺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利的现象严肃处理。 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科

原标题:陕西教育厅: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学生排名

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6月21日至22日举行,陕西省教育厅强调,不得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对剥夺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利的现象严肃处理。

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物理与化学(12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共7科5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

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毕业要求。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6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A、B、C、D)呈现。体质健康测试统一在九年级第二学期下半学期进行。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原始分数。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对剥夺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利的现象严肃处理。(记者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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