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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十中132名师生和家长获30万元奖励


来源:榆林日报

昨日,市慈善协会、市教育局和榆林市第十中学联合举办“方光玉品德教育基金”表彰大会。本次表彰会上,84名学生获得“品德标兵”称号,6名家长获“品德教育模范家长”称号,每人奖励1000元;42名教师获得“品德教育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每人奖励5000元。

昨日,市慈善协会、市教育局和榆林市第十中学联合举办“方光玉品德教育基金”表彰大会。榆林十中84名学生、42名老师以及6 名家长共获得30万元奖励。

本次表彰会上,84名学生获得“品德标兵”称号,6名家长获“品德教育模范家长”称号,每人奖励1000元;42名教师获得“品德教育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每人奖励5000元。

佳县佳芦镇的李爱兰这次获得了“品德教育模范家长”,她说:“ 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仅要督促孩子努力学习,更要重视他们的品德。所以,家长一定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品德。”家长田榆认为,“ 孩子一生最重要的是有个好的品德。”

据了解,根据内蒙龙泰集团董事长方光玉先生的意愿,市慈善协会同意,决定在榆林市第十中学设立方光玉“品德教育”奖励基金。该奖励基金共150 万元,分五年完成,每年30万元,用于奖励在品德教育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方光玉是从2009年开始和市慈善协会合作,在慈善文化进校园的活动中,为榆林十中建了网络教室和图书室。同时,他还设立了“榆林市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每年拿出100 万元,用于奖励全市在道德建设中的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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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遗霞]

标签:家长 品德教育 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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