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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男子借给他人84万元难讨回 债务人屡次爽约


来源:榆林日报

男子借给他人84万元难讨回 法院判决还款却遭到债务人屡次爽约两年多来没拿到一分钱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和解笔录……和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被告的财产线索,66岁的榆林人郭怀鸿手

男子借给他人84万元难讨回 法院判决还款却遭到债务人屡次爽约两年多来没拿到一分钱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和解笔录……和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被告的财产线索,66岁的榆林人郭怀鸿手中都有,但从2011年3 月至今,在历经榆阳区法院判决、榆林中院调解、榆阳区法院再查封财产等一系列阶段后,外借84万元本金的他2 年多来一分钱都没讨回。

法院判决要求还款

郭怀鸿诉称,2007年以来,高占荣多次向他借款,双方当时约定了本息偿还期限等事宜,但借款到期后,高占荣拒绝还款,郭怀鸿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高占荣还款。2011年3 月10日,榆阳区法院作出判决,高占荣在判决生效5 日内一次性偿还郭怀鸿84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9年12月1 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判决后,高占荣提起上诉。2011年6 月17日,榆林中院作出调解,双方商定,高占荣在2012年6 月1日前还清借款本息110 万元,调解生效后,高占荣再次爽约。去年12月1 日,郭怀鸿申请榆阳区法院强制执行。

为配合法院执行,郭怀鸿多次向榆阳区法院提交了高占荣的房产、汽车、超市等财产线索。去年8 月12日,高占荣的弟弟高占武向法院写下担保书,保证高占荣随叫随到,否则由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去年9 月18日,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查封了高占荣的一处房产,但并未对其他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

债务人变更执行拖延

今年8 月26日,在榆阳区法院的主持下,郭怀鸿、高占荣和高占武达成和解协议,由高占武在2 个月内付给郭怀鸿110 万元,法院同时解除对高占荣房产的查封。

原来,高占荣和高占武当日达成协议,将该债务转入高占武名下,高占荣必须在1 个月内变卖房产,用卖房款偿还债务,如果1 个月里不能卖房,双方同意作价300 万元,将房产抵给高占武,由高占武给郭怀鸿还款。

高占武和高占荣还约定,如果两月内不能付清借款,将把这处房产抵偿给郭怀鸿,同时移交房产证和土地证,郭怀鸿付给高占荣房款差价。两个月过去了,高占荣又爽约了。

房产却抵押给了别人

昨日,榆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德贵说,法院接到郭怀鸿提供的财产线索后,多次前往执行,但高占荣已将部分财产转移,法院最后查封了一处房产,并非当事人所说的消极执行。刘德贵称,经过法院调查,高占荣的这套房产,目前由他本人在外面给别人作债务抵押,拿不回房产证和土地证,法院执行需要一段时间,而高占荣所在地方归集体土地,非国有土地,按照相关政策,法院无权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

刘德贵表示,该案的债务人已经发生转移,下一步将召集当事人在一起商谈,督促债务人尽快还款,及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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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遗霞]

标签:还款 榆林 债务人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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