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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确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九项重点


来源:榆林日报

原标题:榆林市确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九项重点 近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九项重点工作。 将党风廉政建

原标题:榆林市确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九项重点

近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九项重点工作。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乡镇党委每年对各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深化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各乡镇纪委每半年要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政治、组织、廉政纪律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内容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社区)域范围内企业负责人等参加,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意测评,总数不少于50人。述职述廉对象就评议反馈的问题,要求本人写出说明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乡镇纪委要按期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各县区要结合今年村级干部集中换届,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村干部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离职、离任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率要达到100%。

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工作

各乡镇要积极主动创办《村务公开报》,统一确定公开内容,向群众亮家底,便于监督。《村务公开报》公开的主要内容应为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处置、农村低保、扶贫捐赠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养老保险事项、计划生育、农村户口变化等。《村务公开报》每季度至少编发一期,每期在每个季度首月的10日前见报。

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

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重点,对“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两委”会工作情况和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等内容进行监督。加强村级收支情况的审核工作,未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票据,一律不得报账。在村委会换届前,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进行一次信任度测评,不满意票达到全体村民代表人数1/3以上的,不得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的后备人选。

健全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农经机构体系,强化农经站的监管职能。村级实施的工程项目,要在乡镇履行备案手续;项目资金要统一在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单独设立账户,由乡镇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完工后,由乡镇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要进行审计;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乡镇造册登记,建立台账。选择一个县区开展“三资”管理试点工作,带动全市“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建立健全农村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制度,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反腐倡廉创新制度,并定期对各阶段涉农涉纪信访稳定情况及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督办和处理一批典型的越级涉农信访案件。重点查处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村干部在农村“三资”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各项惠农资金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

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机构

全面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各村都要确立一名以上代办员,为孤寡、留守老人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服务。打破部门、人员界限,整合乡镇便民服务场所,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

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

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用身边的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触动内心、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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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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