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扶贫移民“趟”出新路
2014年01月07日 14:16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强继霞
我市扶贫移民“趟”出新路 我市大规模集中移民搬迁始于2011年白于山区移民搬迁,涉及横山、靖边、定边和子洲4 县。据统计,全市在册贫困户搬迁比率达到50% 左右,特困户搬迁人口占10% 左右,符合条件的广大贫困人口均可享受到移民搬迁政策的最大红利。
创新机制完善政策
探索移民搬迁发展新路子
“过去以村为单位就近安置的移民搬迁方式基本为‘零敲碎打’,2011年后100 户以上才设搬迁点,而且建设标准也史无前例。”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各县区根据实际实施多元化战略。
神木、横山、定边、子洲等县,将扶贫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政策相衔接,采取政策保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释放搬迁户筹资能量,挖掘群众自筹潜力,强力推进移民搬迁建设进程,目前成效明显。靖边县政府出让部分土地,交由开发商商业化运作,出让土地收益补贴搬迁户。米脂县采取B-T模式,由开发商垫资兴建移民搬迁住房。佳县采取团购模式,将开发商开发的房子限价销售,为了降低群众筹资压力,政府在兑现建房补贴后,又联系金融机构给每个搬迁户发放贷款5 万元,政府给予贴息1 年。榆阳、绥德、吴堡、清涧4 县区则依托开发商或与城郊村合作建设移民小区,缓解了政府承建移民小区资金筹措压力,实现政府、开发商和社会共赢。
2011年,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住房建设以政府投入和群众自筹相结合,2011年、2012年市政府落实配套资金8 亿元,2013年度已落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 亿元。市上分别按照北六县每户补助1 万元、南六县每户补助1.3 万元的建房补助标准直补到户,其余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开发项目。各县区也视财力安排部分财政配套资金或者无偿划拨土地等方式,降低移民搬迁群众自筹。
“通过保留移民户迁出地所有权益,继续享受迁出地各项政策待遇,解除搬迁户的后顾之忧。”据介绍,同时优先保证在册贫困户搬迁,落实特困户免费住房政策,实施集中安置。据统计,全市在册贫困户搬迁比率达到50% 左右,特困户搬迁人口占10% 左右,符合条件的广大贫困人口均可享受到移民搬迁政策的最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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